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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Uber進軍台灣,登記屬資訊服務業而非汽車運輸業,然而多年來Uber以網路平台之名行非法載客服務之實,既無營業牌照、駕駛也無職業駕照,更無納保納稅,除了被交通部認定違法外,也夾雜在消費者擁護聲浪與傳統計程車抗議搶市之間,爭議不斷。今年1月《公路法》修正通過,Uber被重罰8.31億元;2月10日宣布暫停在台一切服務。隨後一連串苦情戲上演:發起連署活動、砸重金大買廣告、Uber台灣司機聯盟陳情交通部,甚至上書總統蔡英文,直批台灣政府「不擁抱創新」,而交通部更以「『創新』不能做為逃避政府法令的藉口」回應。 根據Uber表示,過去三年來共有16,000名合作駕駛,累積超過1500萬趟的行程服務。而Uber向台灣合作駕駛單趟抽成20%或25%,假設若以單趟車資100元來估算,過去三年Uber在台灣的抽傭保守估計就高達3.7億元。對Uber而言,在主要提供平台服務的情況下,既無需負擔車輛開銷、也不用支付駕駛薪水等成本,再加上台灣市場對於科技創新接受度高、搭乘需求率也高,若能吃下這塊大餅,獲利可期,難怪Uber無法放棄台灣市場。 

實際體驗,叫車花3分鐘,但等車時間卻花了15分鐘,時間比以前5分鐘還要久,原因是現在司機必須加入租賃車,但等於車子要過戶給車行,要繳靠行費,風險很大,多數司機還在觀望中,因此數量少叫車不容易。而車資部分,過去離峰時間,可以比計程車便宜五折,但新版UBER稍微加價,像是短程從交通部到捷運大安站,車資是122元,跟計程車115元相比,沒有差很多。新UBER未來僅扮演資訊平台的角色,與租賃車業者合作,民眾在使用APP叫到UBER後,會立刻有單趟報價,再讓民眾選擇要不要搭乘,計時收費會依照路況、離尖峰時間報價,駕駛必須要有職業駕照,支付方式也多了現金、金融卡可選擇。以道路救援、機場接送服務聞名的全鋒,也要搶攻共享經濟大餅,推出了一款App,提供機場叫車、機車送貨、道路救援服務的媒合平台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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